更新時間:2022-08-01 10:39:03 點擊次數(shù):6244 次
建設工程本就是一項復雜、龐大的工程,涉及專業(yè)眾多、技術構成復雜、建設周期冗長。確定質量缺陷原因也隨之變得復雜多樣。同時,與查找原因的“懷疑法”不同,在認定工程質量責任時,當沒有證據(jù)表明某一方違反國家現(xiàn)行規(guī)范、標準時,即應免除這一方的責任。哈爾濱工程質量鑒定機構帶您了解相關知識。
一、如何選擇鑒定范圍?
鑒定的范圍應當是能夠證明訴訟請求所依據(jù)事實的工程范圍;是和爭議焦點的指向重合的工程范圍;而不是工程的全部。
確定鑒定范圍應當參照施工圖、竣工圖、竣工驗收記錄、竣工結算資料等載明工程范圍的書面資料。并以之與建筑物、構筑物、設施、設備等實物相印照。如果實物與圖或資料不一致,則說明工程可能發(fā)生了改變,這時應當確定造成改變的原因和責任人,以及這一改變對爭議工程質量的影響。之后再確定鑒定范圍。
二、如何選擇鑒定時點?
1.竣工驗收之日是對施工人比較有利的時點。
作為施工人應當選擇的鑒定時點較好應是竣工驗收時點,因為工程交付之后,施工人從時間和空間上都無法掌控工程,工程可能發(fā)生不利于施工人的變化。而竣工驗收的時點確定了工程的靜態(tài)情況,如果有充分的竣工驗收資料,具備一定的鑒定條件。